南京市玄武区诗词学会:
你单位2018年10月08日向本机关提出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申请,经审查,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。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的规定,决定准予变更登记。
变更内容:
法定代表人由郑永霖变更为丁小禾。
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
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七日